(中華化工網訊)9月7日,省食藥監局下發通知,要求藥店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時,查驗購買者身份證件,并登記其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同時將限購數量由5盒降為2盒。這意味著以后公眾買新康泰克、白加黑、泰諾等常用治療感冒的藥品時需實名登記,且最多只能買2盒。
繼8月底國家食藥監局下發通知要求公眾購買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須出示身份證后,9月7日,我省食藥監局也正式印發《山東省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流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作出同樣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的銷售行為,遏制其流入非法渠道,我省將于9月至12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為進一步規范此類藥物的銷售行為,省食藥監局要求建立多項管理制度。藥品批發企業應建立銷售檔案,落實出庫復核以及流向追蹤管理,嚴禁使用現金進行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交易。對一次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50件以上的,應及時報告設區的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零售企業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時,要查驗購買者身份證件,并登記其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零售企業要對購買人身份證號等信息保密,不得作為他用。單位劑量麻黃堿類藥物含量大于30毫克(不含30毫克)的復方制劑,列入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處方藥管理,藥品零售企業必須憑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上述藥品。除處方藥按處方劑量銷售外,一次銷售不得超過2個最小包裝。
藥品零售企業應安排專人負責專冊登記零售臺賬相關信息,登記內容包括:購買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以及所售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企業、銷售日期、營業員姓名等。發現超過正常醫療需求,大量、多次購買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的,應當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藥品零售企業應當設置專柜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嚴禁開架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本店銷售的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目錄、消費者舉報投訴電話,以及相應提示用語和宣傳材料等。
省食藥監局要求,對違反規定銷售造成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流入非法渠道的藥品經營企業,按照《藥品管理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30%感冒藥 含有麻黃堿
據悉,我國約有30%的感冒藥含有麻黃堿成分,像公眾比較熟悉的氨酚偽麻美芬片II(白加黑)、復方鹽酸偽麻黃堿緩釋膠囊(新康泰克)、氨酚偽麻美芬片(日夜百服嚀)、酚麻美敏片(泰諾)等均含麻黃堿成分。臨床證實,這些藥對感冒、哮喘、咳嗽等常見病的治療有較好療效。
據介紹,麻黃堿屬于易制毒類化學品,是制作冰毒的主要原料,一些不法分子就購買大量藥品并通過化學處理后提取麻黃堿,用于制毒。近年來,此類案件不斷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