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化工網訊:
江蘇省徐州市安監局近日出臺了《2011年全市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檢查年度執法工作計劃》。該計劃著力提升危化品從業單位的管理能力,構建危化品安全生產的長效監管機制。
( Chem234.COM)
《計劃》以危化品生產企業、非危化化工企業、危化品經營企業為重點,規定了安全指法檢查頻率和專家參與檢查的范圍與數量。
《計劃》規定,對檢查中發現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或者事故隱患的,應依情節采取相應的現場處理措施、行政強制措施等。對責令限期整改的,應當自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提出復查申請或者責令整改限期屆滿之日起10日內進行復查。檢查、復查時應嚴格規范程序,并作好檢查記錄,填寫檢查意見書、復查意見書,由被查單位和檢查人員簽字后存檔。凡復查中發現未整改的,應對被檢查單位立案啟動處罰程序。《計劃》還進一步規范了執法程序、執法文書的使用。